网上租友过年:有点荒诞

2013-01-12 10:50:27 hsx

  新华网济南1月12日专电(记者高洁)“年关”将至,一道道“催婚令”让单身族们“压力山大”,“假期租友”生意随之兴起。记者登录某知名购物网站,在其搜索引擎上输入“租友”二字,相关链接有700多个,明码标价,真人照片,规则详细。有几家特意标明跨省服务价钱翻倍,来回路费预付,额外所得悉数退还等,网上租友已经形成了看似规范的程序。

  济南市一家“出租男友”网店的店主杨晨告诉记者,几年下来接了十几单业务,出租男友的服务范围主要就是陪吃饭、陪逛街、陪聊天等这些常规项目,价格在200元到500元不等。

  记者尝试以“求租男友”的名义询问了网名为“花样男子”的出租者,在长达1个小时的交谈中,“花样男子”告诉记者,他已经出租过自己七八次了,从来没有“露过馅”,出租费最低每天500元,路费吃住需要先行垫付到支付宝。面对记者关于安全问题的疑问,他一再重申,自己是诚信出租,可以提前见一面商定具体细节。

  杨晨告诉记者,目前为止没有遇到过出租男友引起的纠纷。“出租的单身小伙大多是我的朋友,对其人品比较了解,不提供任何色情服务,不至于出现危险情况。”杨晨认为,租方和被租方你情我愿,明码实价,不存在什么道德问题或违法情况。不过,杨晨同时补充,目前公司不会涉及“出租女友”业务,出租男友比较好操作,出租女友危险系数较大。

  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凤丽告诉记者,她曾经代理过“出租女友”引发的案件,被男方租回家的女方指控遭到性侵并报案,检察机关以强奸罪进行起诉。但因为没有确凿的相关证据,法律上无法认定犯罪行为,最终不了了之。

  王凤丽说,租男、女友所签署的一些协议,从法律角度看,属雇佣关系,虽无明文禁止,但这种关系很难获得法律支持。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,它是一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标的行为,属于无效协议。即使签订的合同明确了很多细节,但这个租赁合同还是有很大的隐患。如果租赁过程中出现了人身财物的损失,或者引起纠纷,伦理道德上不会得到支持,在法理上也难以界定。

  专家们认为,子女租赁网友回家过年的行为不值得鼓励,但他们为了宽慰父母的出发点是值得理解的,网上租友折射了老一代对子女婚恋问题的过度焦虑。

  “好饭不怕晚,让孩子们单自己的身去吧。”山东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忠武认为,父母一味地催孩子结婚会造成子女更大的压力,迫于父母之命仓促结婚反而不利于家庭和谐与幸福。


来源: 新华网